具分摄

2025-05-21 08:03

具分摄者,谓所有法蕴界处所摄,能摄全分,如苦蕴摄五取蕴,欲界摄十八界,无想有情处摄十处除香味,由此道理于余经中诸蕴界处所摄,一切法能摄全分。

上一篇:眷属差别 下一篇:苦法智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寂静善
睡眠
成就十五法邬波索迦
不动行
善士
誓愿差别
触缘受
不动法阿罗汉
色界
水界
出苦道无畏
不动阿罗汉
色处
释决择
成就十六法邬波索迦
病啡相
三根
触处
不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