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分摄

2025-05-21 08:03

具分摄者,谓所有法蕴界处所摄,能摄全分,如苦蕴摄五取蕴,欲界摄十八界,无想有情处摄十处除香味,由此道理于余经中诸蕴界处所摄,一切法能摄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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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支业
法现观
训词无碍解
智者于界善巧
胜生差别
外门同行相应
五根
烦恼增上所生诸业
方便
正勤
如是便集纯大苦蕴
胜义
加行善
循内外身观,身念住
发生愁叹苦忧扰恼
分位同行相应
循内心观,亦名心念住
法性相差别
识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