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百法

2025-05-21 05:55

[出大乘百法明门论] 百法束为五门。谓色法十有一。心法八。心所有圣五十有一。不相应行法二十有四。无为法六。共成一百也。色法十一色即质碍之义。谓眼耳鼻舌身五杳。色声香味触五境。及法处所摄一分。此十一种法。皆有色相可见可对。故总名为色法。(法处即意识所取之境。具有四分。一心所法。二不相应行。三无为。四无表色。今言法处所摄一分者。正是无表色也。无表色者。谓识缘于过去所见之境。虽分别明了。而无所表对故也。)心法八心即识心。谓眼识。耳识。鼻识。舌识。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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