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百法

2025-05-21 05:55

[出大乘百法明门论] 百法束为五门。谓色法十有一。心法八。心所有圣五十有一。不相应行法二十有四。无为法六。共成一百也。色法十一色即质碍之义。谓眼耳鼻舌身五杳。色声香味触五境。及法处所摄一分。此十一种法。皆有色相可见可对。故总名为色法。(法处即意识所取之境。具有四分。一心所法。二不相应行。三无为。四无表色。今言法处所摄一分者。正是无表色也。无表色者。谓识缘于过去所见之境。虽分别明了。而无所表对故也。)心法八心即识心。谓眼识。耳识。鼻识。舌识。身

上一篇:八十八使 下一篇:百八三昧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十二随眠
四王生八子
二障
法四依
三因
如来十力
十二妄想
西域四姓
客尘二义
四法
三受
十号
十二恶律仪
四轮王
见思二惑
四处立塔
三科
如来十身
十二头陁行
帝释四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