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5-04 14:26

忠曰:“相共交参,取与物也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谢挂搭》云:“堂司行者收香钱足,交侍者纳方丈。”又云:“侍者付大香一片与参头,交副参收。”

上一篇:脚布 下一篇:脚布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后架
诸寮小板
茶鼓
单帐
斗帐
半斋
念日
粪扫衣
楞严咒
五参日
施食
祈祷
一夏九旬
乡头
叹灵
屈眴衣
钵位
米汤
人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