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5-04 14:26

忠曰:“相共交参,取与物也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谢挂搭》云:“堂司行者收香钱足,交侍者纳方丈。”又云:“侍者付大香一片与参头,交副参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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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堂钟
鼓磉
三十佛配日
开堂请主
东堂
主首
冬斋
座主
勤旧
止挂搭
烧香侍者
还拜
胡跪
府帖
闲人不辄入榜
真亭
臣僚拈香
常住
后堂首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