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相

2026-04-21 07:18

亦名:无主房戒犯相

含注戒本·十三僧残法:“若彼作房,于妨难二处者,二突吉罗。不处分,过量,二僧残。互相有无者,随其所犯。若使他作,成犯亦尔。为他作成者,二偷兰,二吉罗。若以绳絣地作,受教者,过量作者,犯残。不还报,又不问彼,并犯吉罗。比丘尼偷兰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二·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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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逆以业为体不用夷兰为体
露处不定戒犯缘
过量床戒犯缘
说法己身亦自行
翻净
独与女人说法戒开缘
瞻病法制意
摄僧作法界释名
三归制意
受具戒法对过有无
凡夫感戒具四过
五逆中唯谏破僧
露处不定戒
过量床戒床量
说法存心离过
羺羊
檀越施时现前得施法
独与女人说法戒释名
瞻病人求病人食
摄僧作法界次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