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根波罗夷谤戒制意

2025-05-21 02:07

亦名:无根重罪谤戒制意、无根谤戒制意

戒本疏·十三僧残法:“(僧残)第八,无根重罪谤戒。……初制意者。夫出家同住,和合为先,互相将护,许无恼触。今乃内怀瞋忿,横构虚状,以彼重事,加谤前人。自坏心行,增长生死。以灭正法。又复尘坌良善,甄在众外,恼他一生,废修正业。欺罔事深,特须圣制。如多论云:一、为护自行,令法久住故;二、为止毁谤,令梵行者安乐修道,不妨正业故。”(戒疏记卷九·一·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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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限药请戒索轻过限重
行事钞四药受净篇第十八
背请戒必约两主方入正犯
欲之转欲之缘
理忏须礼诵
破僧就罪分别
摄僧戒场结法
平钵受食
三衣不受转净
受具戒衣钵坐具加法次第
出家有十八法难行能行
亡物分轻物差人法
不共住如前后犯亦尔
非时入聚落戒犯缘
过限药请戒犯缘
行事钞受欲是非篇第四
背请戒制意
欲之说不称欲有成法义
理忏空行
破僧就界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