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法对首

2025-05-21 02:04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众法对首者。本是僧秉,别人非分。道在兼济,故通于下。如忏舍灭恶之方,说恣清心之术。若不许者,教非通赡,不济时缘。故两被单对,俱成惠及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众法对首。文中,辄举舍堕说恣;而得施亡物,资身所须,亦是机要。两被单对者,除舍堕外,说恣等四,通下二位。单即心念,对即对首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三二·一七)

上一篇:众学篇开缘 下一篇:众法对首五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安居忘不受日开制
广略二教所为四别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
受戒问遮难须先教授令知体相
别众食戒三位明别
亡物负债债息异处差别
不善心犯戒
非疑过分
遗落食戒释名
行事钞瞻病送终篇第二十六
自恣五人以上僧法
毗尼藏昔传分判
畜畜生开制
破羯磨僧
安居心念法
广教兴立所由
大盗戒盗僧园果木
受戒前须忏净方堪圣法
别众足数四句
亡物处判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