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重戒不得再受

2025-05-21 02:03

亦名:在家受五戒八戒破重出家不得戒、受五八十戒破重不得再受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若在家受五戒八戒,乃至十戒随毁犯一重。如此人者,后出家,不得戒,不得作和尚;即十三难中,初难摄。余十二难同。萨婆多云,若受五戒,破其重者,后舍五戒,更受五八十具戒等,并禅无漏戒,一切不得。乃至破八(十)戒中重者,不得如前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五八戒下,并略破重之言,故云乃至十戒等。二引论示。彼明六种戒,随犯一重,余皆绝分。文中,具举五戒,余并略之,故云乃至等。八字写讹,准论,合作十戒,即越过八戒也。不得如前者,同上五戒也。”(事钞记卷一五·一七·一一)

上一篇:破羯磨僧 下一篇:福出净田道起少欲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钵量如非
戒经王海月佛四喻
大杀戒教他杀
略教偈
众学篇犯缘
覆藏比丘罪戒结犯分齐
钵体如非
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相
贩卖戒犯缘
恶马治法
行骂戒释名
病比丘随其解行而赞叹
自恣无缘不开略说
受具戒唯是人道
九代
但心念法有三
行骂戒制意
不受谏戒犯缘
摄僧法同食别界结法
行事钞诸杂要行篇第二十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