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戒人重余轻

2025-05-21 02:02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(一、约缘胜劣)杀相亦尔,人重余轻。何以知者?亦由人趣报胜,根器有缘,能修诸善,出家成圣。然彼形心,俱是道器;今若加害,断彼相续,即是障道,为过情深,故制极重。余趣反上,报微故轻。是以多云,三归、五戒、木叉解脱,沙门四果、佛、及辟支,必在人道,漏尽成圣。故有损害,便得重罪。天虽报胜,不能出家以成僧宝。(二、约事希数)又复趣别,相杀义希;故就此义,害得轻罪。”(戒疏记卷五·一三·五)

上一篇:杀初二三果不犯逆 下一篇:杀畜生二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诸篇古德四方便
立大小便戒开缘
摄僧无场大界不得重结
得满数得诃
大淫戒犯相
入王众法
劝犯足食戒释名
驱他出聚戒犯缘
诸篇今家三方便
立大小便戒缘起
比丘着二种衣有十利
摄僧无场大界三相
手把散食戒缘起
得满数不得诃
大淫戒犯境
入王宫门戒开缘
劝犯足食戒缘起
驱他出聚戒制意
诸比丘共集在一处
比丘卧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