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过药

2026-04-21 21:14

资持记释云:“有过药,即曾犯触宿者,病故开之。或云五辛者非。”(事钞记卷三四·一一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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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辞和尚白谢法
犍槌
百一供身受法
摄僧戒场内外先后
五藏
白毛卧具戒开缘
长老
欲法诸部通塞
遮不至白衣家羯磨
众法对首
食尼指授食戒开缘
迦絺那衣加受制法
受具戒三遮定不得戒
自恣制意
拂之受用法
生种有五
打静法
掉臂行白衣舍戒开缘
覆处敷僧物戒开缘
讥诃教授者戒犯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