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僧得施分法

2026-04-21 18:32

亦名:僧得施分法、分僧物法、十方现前物分法

子题:僧得施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分僧物者,既僧得施,不私专己。先以法告,后依法分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僧得施,即十方现前物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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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篇通名
檀越施时僧得施法
捉宝戒释名
溢钵受食戒开缘
自恣缘起
掉臂行白衣舍戒缘起
黑毛卧具戒释名
尸罗九义
想知二心同异
恶心出佛身血
着新衣戒衣作净之意
不学无知止持可学事法九句三品
常坐不卧
食尼指授食戒犯缘
食后说法有四益
故妄语戒犯相
五种灭法
檀越施二部互正
持佛像至大小便处戒开缘
共未受具同诵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