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僧得施分法

2026-04-21 18:32

亦名:僧得施分法、分僧物法、十方现前物分法

子题:僧得施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分僧物者,既僧得施,不私专己。先以法告,后依法分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僧得施,即十方现前物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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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僧两种
羯磨增减
本法尼至僧中受大戒诸僧集坐法
相触得五罪
击擽他戒开缘
戒功德无边
七灭诤法
四趣偈
六和
集僧先设座后鸣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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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戒日白告法
羯磨四缘条贯其相
本法尼安置仪式
相僧
击擽他戒释名
七治
四诤治灭法
八万四千戒
五戒境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