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作持行同大僧

2025-05-21 01:45

羯磨疏·诸戒受法篇:“自余持说受净衣药众具,相同大僧。罪据轻位,由奉愿行,未是具修;且就吉罗,悔以随戒。广如事钞,故不委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初明作持行同。持说受净者,谓沙弥制二缦衣,并一钵;自余衣药钵,并须净施。受故须持,净故须说。罪下,示止持行别。悔以随戒,谓通五篇皆吉悔故。下指如钞,并见沙弥篇。”(业疏记卷一一·四四·一)

上一篇:沙弥五德 下一篇:沙弥六念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避恶众生法
行事钞结界方法篇第六
自恣五德举罪五德
毗舍离
畜种植生种开制
福出净田道起少欲
安居忘成法
广略二教相成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最重
受戒得戒和尚不现前得戒与否
别众食戒僧次请犯相
亡物负债进否
不学灭法
非衣
遗落食戒开缘
行事钞篇聚名报篇第十三
自恣五人僧法
毗尼藏昔传分判明今取舍
畜众物开缘
破重戒不得再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