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受持钵具及说净等法

2025-05-21 01:45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受持钵法,受持坐具,一同僧法,唯改沙弥名为异;乃至尼中二众(即式叉、沙弥尼),亦同持之。百一供具,例同无异。若畜长衣,请二衣施主,亦同僧法。说净之本,亦同药钵。准此,若得钱宝,萨婆多亦请白衣为之,以沙弥戒中,正同僧故,不得自畜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初受钵及坐具法,三众俱同。次明百一。若下,三明说净。道俗二主,衣宝两净,与僧无异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三六·一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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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具戒法教被人数
出佛色身血得逆罪
五逆忏相
露处不定戒缘起
过量床戒缘起
说法应筹量称机
翻净中缘不净须翻
檀越施与下众法
独与女人露地坐戒犯相
瞻病者简人不同
摄僧作法界体
布施冥拔幽灵
三归加语无非叹德
受具戒法从乞有无
凡夫应常双修理事二忏
五逆以业为体不用夷兰为体
露处不定戒犯缘
过量床戒犯缘
说法己身亦自行
翻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