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安居受日法

2025-05-21 01:45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余有安居、受日等事,例同大僧。十诵,制五众安居,五众受日。四分,三时游行戒,三众亦结罪。故须知之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三七·一二)(请参阅‘安居’四二○中、‘受日十八缘’四二八中等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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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弥六念法
尸罗不破义
如来入灭之处
[口*翕]食戒释名
偷人
佛磔手
不用意受食戒开缘
衣二净和合
自杀不死犯兰
沙弥作持行同大僧
归依僧即归依第一义谛僧
小乘律论
形厕僧伍行唯三位
如来偏弘律典
[口*翕]食戒缘起
佛物四种
愿行
衣中畜重着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