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等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
2025-05-21 01:45

亦名: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
行宗记释云:“初释,上句,明同俗,五、十两戒,并具戒方便故;下明异僧,才沾有愿,故云少分。次释,以沙弥七岁驱乌,十四应法,年在童稚,故淫未发,痴騃无知,故多好杀;翻名息慈,亦由于此。三中,心志蒙昧,故云未通。例同轻罪,故非极制。”(戒疏记卷五·三二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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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夜罗
佛在应供僧不在羯磨僧
不次受食戒释名
长衣竖通竖染
行骂戒犯缘
自恣竟客僧来
沓婆摩罗子营事宿缘
畜长衣过限戒贸易不染
止持听门中事法
实法宗
弟子犯过合诃之法
夺三十五事
受随二戒
修善法
佛制比丘相敬之意
不次受食戒缘起
长衣约时显相
行骂戒制意
自恣略缘
污比丘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