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砺律师

2025-05-21 01:44

资持记·释钞序:“法砺,洪渊弟子。祖师(道宣律祖)亦尝从学一月而终。今疏(四分律疏)犹存。”(事钞记卷二·四二·一)

上一篇:法王 下一篇:法聚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亡物入僧制意
过限急索衣戒语默分齐
说粗罪戒缘起
听门众具中洗足具
欲之与欲五种
理忏三观
破僧就凡圣分别
摄僧大界量
师资相摄
三种共语不许窃听
受具戒秉法差别
出家胜益
亡物五人以上羯磨分法
非分乞钵;戒护钵法
过限急索衣戒缘起
说粗罪戒答对离过
听羯磨者当一心
欲之妄传结罪
理忏
破僧就人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