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聪律师

2025-05-21 01:44

资持记·释钞序:“法聪,元魏朝人;本学僧祇,初弘四分。传论云,自初开律师号法聪是也。”(事钞记卷二·四一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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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足数别住
食家强坐戒犯缘
覆钵法
与尼同乘舟戒犯缘
沙弥自恣法
毁毗尼戒杂碎戒
尼四依法
戒德高胜
和合
僧宝通佛宝法宝
作骨牙角针筒戒制意
不足数僧祇九人
食家强坐戒制意
沙弥罗[目*候]为初
病比丘临终闻磬生善
毁毗尼戒开缘
尼受戒法五种
戒德遣龙
和南
僧坊无厨不许结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