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处所法

2025-05-21 01:41

亦名:觅罪相法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罪处所[法]者,初未言告,便引重罪。及至勘刻,遂转引轻。审其情实,前言应是。故加治法,征取本愆,故曰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罪处所,即戒本觅罪相也。律因象力比丘善能论义,得外道切问,不能通,便作妄语;初自泛说;及僧中问,复加文饰;如文所叙。刻,推也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二九·八)

上一篇:罪不罪不可得 下一篇:罪处所缘起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揲坐具戒犯缘
金粟说净法
行事钞头陀行仪篇第二十一
自恣应言与欲自恣
污家摈谤违谏戒制意
畜钱宝开制
止持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制意
式叉摩那正加受法
大圣制戒通被道俗
受请往讣法
依止法并解
佛不受请意
不揲坐具戒制意
野马
行事钞集僧通局篇第二
自恣后作四事
污家恶行
畜钱宝贵物开制
止作事法皆有不可学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