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汉修福五义

2025-05-21 01:41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问:‘罗汉已办,福业何为?’答:‘有五义:一、为报佛恩,二、为长养[佛]法,三、为灭少修自高者,四、为折伏弟子憍心,五、起来世福业故。’”(戒疏记卷一○·七二·一○)

上一篇:罪处所释名 下一篇:美食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