羯磨疏诸分衣法篇第八

2025-05-21 01:39

亦名:诸分衣法篇、分衣法篇

羯磨疏·诸分衣法篇:“诸分衣法篇第八。夏末受利,将有济缘;受纳乖仪,福流非地。故须具瞻诸施立法通局,则能所无瑕,不为施堕;可不好耶?初标缘中,道俗两施,各有所在。先以义分,后就文解。初义四门:一、定时非时体,二、现前僧得有时非时,三、作法不作法,四、位列差别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释分衣篇。篇目,僧得现前约人约时,六位差别,故云诸也。”(业疏记卷二一·二五·九)(请参阅附录二‘分衣法六位表’一五五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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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