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请戒必约两主方入正犯

2025-05-21 01:38

子题:常食、别房食

行宗记释云:“简僧自两食,但得轻罪。必约两主,方入正犯。故下,引证。常食即僧食,别房[食]即己食。”(戒疏记卷一四·三一·一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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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大房法
不系钵食戒释名
食前后至他家戒释名
裔叶
与人女粗语戒犯缘
沙弥同受请
当护持此戒如牦牛爱尾
杀具四种
尼依大僧自恣法
律藏结集最先
如来遗身利物
同诵六相
僧不得至尼寺授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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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被单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沙弥受衣法
当说善语不应恶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