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恣第二增法

2025-05-21 01:37

亦名:第二诤增自恣法

子题:后夏、强和合自恣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第二增者,凶恶不忍,本界未和,故来异住,望同清荡。已来不首,即是无惭。纵有举处,恐增[斗@斫]乱。故抑且停,更尽后夏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已来不首,谓从前至今,首即是伏。纵下,释通不举所以。即八月半。问:‘后夏若来,为更增不?’答:‘律令强和合自恣,谓恐废众法,强与和合。说戒亦尔。唯开二增。’”(业疏记卷三·八·四)

上一篇:自恣竟客僧来 下一篇:自恣缘起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作大房法
不系钵食戒释名
食前后至他家戒释名
裔叶
与人女粗语戒犯缘
沙弥同受请
当护持此戒如牦牛爱尾
杀具四种
尼依大僧自恣法
律藏结集最先
如来遗身利物
同诵六相
僧不得至尼寺授戒
作倡伎乐
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被单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沙弥受衣法
当说善语不应恶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