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恣第二增法

2025-05-21 01:37

亦名:第二诤增自恣法

子题:后夏、强和合自恣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第二增者,凶恶不忍,本界未和,故来异住,望同清荡。已来不首,即是无惭。纵有举处,恐增[斗@斫]乱。故抑且停,更尽后夏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已来不首,谓从前至今,首即是伏。纵下,释通不举所以。即八月半。问:‘后夏若来,为更增不?’答:‘律令强和合自恣,谓恐废众法,强与和合。说戒亦尔。唯开二增。’”(业疏记卷三·八·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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僧必依法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开缘
不足数义加二人
覆处敷僧物戒制意
与尼坐戒缘起
沙门释子
比丘作房开画壁
尼大界量
戒法重受通塞
媒人戒释名
坐脱脚床戒缘起
僧屏两谏差别十门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缘起
不足数神足在空
覆藏比丘罪有难开覆
与尼坐戒犯缘
沙门业
比丘乞度人法
尼在沙弥后
戒法戒体不即不离非同非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