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犯缘

2025-05-21 01:36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五缘:一、是外道,二、知,三、自与食,四、非置地使人,五、彼手受。便犯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三)

戒本疏·九十单提法:“论犯六缘:一、是出家外道。以在家者但犯小罪;由出家名同,真伪难别,生人惑倒故重。二、知是。三、非亲里。开与父母。僧祇中,父母兄弟外道出家者,使净人与;无者语令自取;若嫌者,答云汝出家不得处,佛制戒如是,不食者随意。四、是食。除与衣犯小罪。五、自手与。以食味是通,理无独食;置地使人,不生惑倒故开。六、领受。犯。”(戒疏记卷一四·七一·一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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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足数戒场上
取非亲尼衣戒缘起
诃责羯磨威仪坐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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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人僧
护自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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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分乞钵;戒护钵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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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具戒白四羯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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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增无知罪就事结堕
不用意受食戒开缘
月望衣过限戒三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