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5-05-21 01:36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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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亡啼泣可否
三归纳受善法处
受具戒白中问答
出家先说苦事
亡比丘葬法
非分乞钵戒缘起
过限急索衣戒制意
说粗罪戒犯相
聚落
欲之失欲诸部合数四十九人
现神通显德二缘
破僧假佛分别
摄僧大界结法
[帛*系]作卧具戒开缘
三归有五种
受具戒法诸部异同
出家先与五戒方受十戒
亡比丘吊慰法
非分乞钵戒犯缘
过量雨衣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