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5-05-21 01:36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上一篇:与外道食戒缘起 下一篇:与女人同行戒犯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摄僧戒场界
常坐不卧诫睡眠
三衣
受具戒能受五缘
出家成毁罪福
亡物分物时节
不共住四义
非时入聚落戒制意
过限药请戒制意
谛听善思念之
背请戒中舍请法
欲之与欲现身相
理忏灭业义
破僧就时分别
摄僧戒场唱相法
常坐不卧十利
三藏中毁戒罪最重
受具戒羯磨竟处
出家布萨法
亡物分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