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尼同行戒犯缘

2025-05-21 01:36

戒本疏·九十单提法:“六缘犯。多论云:一、尼家三众;二、共期,除偶相值,或期不许,不离闻处;三、同一道;四、不离见闻处;五、无缘;六、随度界。犯。”(戒疏记卷一四·一七·五)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五缘:一、是尼,二、言许共行,三、无缘,四、同一道,五、度界。犯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缘中,准疏有六;加第四不离见闻处。离则非犯。第二言共到某村城国等。第三谓非伴行疑怖缘。第五村聚,随村分齐众多界一一堕;空处,至十里堕;若减一村,减十里,皆吉。”(事钞记卷二三·一三·一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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僧伽蓝民
作持
不与欲戒犯缘
食失受法
衬身衣
与人女粗语戒开缘
沙弥尼出家受戒法
疑恼比丘戒定罪初在闻知
杀戒人重余轻
尼八事成重戒犯缘
戒境遍一切众生
如草布地法
向塔舒脚戒开缘
僧伽蓝
作小房法
不与欲戒制意
食前食后
与人女粗语戒释名
沙弥安居受日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