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钞下三众随行异同意

2025-05-21 01:34

亦名:下三众随行异同意、三小众随行异同意

行事钞·序:“第九,下三众随行异同意。(一、二众沙弥)(一、同法)二众沙弥,若约戒体,同大僧无作。检其本数,唯显于十。就余随行,类等尘沙。结罪居第五篇。就位在诸戒末。(二、异法)自外行法不同,取舍有异者,各就别篇具明。(二、式叉摩那)(一、同行)式叉摩那,六法是其学宗,戒体更不重发。自余随行对治,同诸三众学之。(二、别行)必有不同,具如尼别法所显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第九门。标云异同有二。初明沙弥,即对大僧;下明式叉,即望三众。”(事钞记卷二·三七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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僧伽蓝民
作持
不与欲戒犯缘
食失受法
衬身衣
与人女粗语戒开缘
沙弥尼出家受戒法
疑恼比丘戒定罪初在闻知
杀戒人重余轻
尼八事成重戒犯缘
戒境遍一切众生
如草布地法
向塔舒脚戒开缘
僧伽蓝
作小房法
不与欲戒制意
食前食后
与人女粗语戒释名
沙弥安居受日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