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钞下三众随行异同意

2025-05-21 01:34

亦名:下三众随行异同意、三小众随行异同意

行事钞·序:“第九,下三众随行异同意。(一、二众沙弥)(一、同法)二众沙弥,若约戒体,同大僧无作。检其本数,唯显于十。就余随行,类等尘沙。结罪居第五篇。就位在诸戒末。(二、异法)自外行法不同,取舍有异者,各就别篇具明。(二、式叉摩那)(一、同行)式叉摩那,六法是其学宗,戒体更不重发。自余随行对治,同诸三众学之。(二、别行)必有不同,具如尼别法所显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第九门。标云异同有二。初明沙弥,即对大僧;下明式叉,即望三众。”(事钞记卷二·三七·九)

上一篇:行事钞三卷三位 下一篇:行事钞主客相待篇第二十五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与女人同行戒犯缘
沙弥等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病比丘便器安置
毁毗尼戒犯缘
尼受戒法
戒律东土初传
妄语翻名审定
周罗发
僧制非法
作犯
不见举羯磨
食家屏坐戒制意
覆屋过限戒犯缘
与外道食戒开缘
沙弥法
病人临终为唱读善行令正念
毁毗尼戒犯相
尼受大戒二部僧数
戒师有和无差教师有差无和
妄语居语业之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