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钞对事约教判处意

2025-05-21 01:30

亦名:对事约教判处意

行事钞·序:“第三,对事约教判处意。(一、叙古)(一、通示乖竞)自佛法东流,几六百载。诸师穿凿,判割是非,竞封同异,不可称说。(二、推究所由)良由寻讨者不识宗旨,行事者昏于本趣。(三、劝学离过)故须学师必约经远,执教必佩真文。何事被于毁讥,岂复沦乎嗤责?(二、显今)(一、正判今宗)今判其持犯,还约其受体。体既四分而受,岂得异部明随?(二、更示分齐)犹恐不晓大纲,更示其分齐。谓辄将己所学者,判他持犯,脱罹愆失,其唯不学愚痴。今通立定格,共成较准。一披条领,释然大观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第三,标中,言对事者,一、约判罪,二、据行法,三、谓亡物。二衣篇云,随本受体,何律受戒,即以此律而定轻重。应须问曰,教门轻重,圣意可知,然现翻四律,互有乖违重轻不定,今之学者,依何为准?此门所立,其意在兹。”(事钞记卷二·四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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