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钞篇聚名报篇第十三

2025-05-21 01:29

亦名:篇聚名报篇

子题:篇聚、篇、聚

行事钞·篇聚名报篇:“篇聚名报篇第十三。(一、叙总意)(一、位尊所由)出俗五众,所以为世良田者,实由戒体故也。是以智论云,受持禁戒为性,剃发染衣为相。(二、违顺得失)今若冰洁其心,玉润其德者,乃能生善种,号曰福田。不然,纵拒,自贻伊戚,便招六聚之辜,报入二八之狱。故五篇明犯,违犯持行自成;七聚彰持,顺持诸犯冥失。(三、愚教致损)而新学之徒,率多愚鲁。未识条例,宁辨宪章?随戒昏同雾游,罪报类之观海。致使顺流长逝,贪蜜滴而忘归;为成重业,岂超悟而知反?故毗尼母论云,僧尼毁禁,而受利养,不现在受者,为向地狱故也。(四、立篇本意)然则业随心结,报逐心成。必先张因果,广明相号。使持戒佛子观果知因焉。(二、开章释)就中,先明戒护,是违失之宗;后明篇聚名报之相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释篇聚篇。篇聚者,摄犯之大科,据断之纲格,辨业轻重,定报浅深。即章品之名,谓罪分局段;是攒集之号,谓犯有条流。出僧祇,出本律,名殊义一,故此双标。……题中,篇聚言通,贯下名报;名报语别,即后二门。名谓教所制刑,报谓因所感果。寻名则识教,观果则知因。此章之来,于是见矣。有本作来报,传之误欤。”(事钞记卷一四·一·一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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