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分取衣戒犯缘

2025-05-21 01:22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六缘成犯:一、比丘失夺三衣。二、非亲居士。三、为失夺故施,若非随受不犯。四、知为失夺故受。五、过知足,谓失一受一之类,是过限也。……六、领受。便犯。”(戒疏记卷一一·四七·一)

上一篇:过分取衣戒制意 下一篇:过分取衣戒知足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
作俗人门师法
不等受食戒开缘
食前后至他家戒犯缘
衣体
与人女粗语戒人女义
沙弥受持钵具及说净等法
当持净戒受人信施
残谤戒缘起
尼依大僧制意
律藏教兴所由
如来自舆母尸报恩
同羯磨后悔戒开缘
偷兰遮非篇是聚
佛说法有二种
不等受食戒释名
食前后至他家戒嘱授
与人女粗恶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