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蚕[帛*系]

2025-05-21 01:20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野蚕尚犯,何况家蚕?”资持记释云:“世有野蚕食桑,就树作茧,破茧为飞蛾。取此为[帛*系],不损物命。”(事钞记卷二○·四七·一九)

上一篇:重宝似宝 下一篇:野马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露处不定戒缘起
过量床戒缘起
说法应筹量称机
翻净中缘不净须翻
檀越施与下众法
独与女人露地坐戒犯相
瞻病者简人不同
摄僧作法界体
布施冥拔幽灵
三归加语无非叹德
受具戒法从乞有无
凡夫应常双修理事二忏
五逆以业为体不用夷兰为体
露处不定戒犯缘
过量床戒犯缘
说法己身亦自行
翻净
檀越施物问僧对答
独与女人说法戒开缘
瞻病法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