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与取罪

2025-05-21 01:14

【不与取罪】 p0327

瑜伽五十九卷十六页云:复次若有显然劫他财物;名不与取。如是窃盗、攻墙、解结、伏道、窃夺,或有拒债,受寄不还,或行诳谄矫诈而取,或现怖畏方便而取,或现威德而取彼物,或自劫盗,或复令他,如是一切,皆不与取。或有自为,或有为他,或怖畏故,或为杀缚,或为折伏,或为受用,或为给侍,或憎嫉故,不与而取。此等皆名不与取罪。

上一篇:不正思惟 下一篇:不住禁戒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有望生为三种缘
显色
正行加行
证成道理由七相不清净
增益边及损减边
生得无记
四谛十六行观
四想
比量
不黑不白无异熟业能尽诸业
六种因中何位何因取果与果
五种爱非爱业果异熟自体
五种罪聚
断烦恼欲
三性与二谛相摄
十二种障
二法速能引发一切胜德
二种正法
差别遍计执
无学正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