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因

2025-05-21 00:00

【用因】 p0528

瑜伽五卷九页云:问:以谁为先,谁为建立,谁和合故;何法用耶?答:即自种子为先;如此生为建立;即此生缘为和合故;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、以见为业。如是余根,各自业用、应知。又地、能持,水、能烂,火、能烧,风、能燥;如是等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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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不定下上相起
四业
心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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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力能生吉祥吉祥亦有五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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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种清净
无上丈夫调御士者
为治三种我执宣说蕴等
无生
众法聚集言论
假榻物有二种
唯希活命而求出家
无常性
第二静虑近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