境界有对

2026-04-21 21:40

【境界有对】 p1289

俱舍论二卷一页云:境界有对,谓十二界,法界一分;诸有境法,于色等境。故施设论,作如是言:有眼、于水有碍,非陆。如鱼等眼。有眼,于陆有碍,非水。从多分说,如人等眼。有眼,俱碍。如毕舍遮室兽摩罗,及捕鱼人虾蟆等眼。有俱非碍。谓除前相。有眼,于夜有碍,非昼。如诸蝙蝠鸺鹠等眼。有眼,于昼有碍,非夜。从多分说,如人等眼。有眼俱碍。如狗野干马豹豺狼猫狸等眼。有俱非碍。谓除前相。此等名为境界有对。

二解 大毗婆沙论七十六卷二页云:境界有对者:如眼根等诸有境法,各于自境界,有所拘碍。如是名为境界有对。

上一篇:尽智与无生智差别 下一篇:轻安相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作业
五事缘起等摄非缘起等摄分别
不转
十五种依处
二十二根实非实有分别
无分别影像所缘境事
越渡惑
无常想
欲求
贯穿补特伽罗无我性
唯趣入非将成熟非已成熟
无为界
勇猛修习
建立支业
施性业
慈愍观初修业者应如是取相
开听
业有四种
法智及类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