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说

2025-05-20 19:52

【应说】 p1398

瑜伽十七卷八页云:此四颂中,初言应说者:谓一切有为法。所以者何?诸有为法,皆三种言事之所摄故。今此义中,说妙五欲,以为应说。又妙五欲,诸余沙门婆罗门等,从施主边,以言求索;故名应说。又诸君主,于妙五欲,从仆使等,以言呼召,而受用之。由是因缘,亦名应说。又诸受欲者,于妙五欲,不能自然善知过患;惟除诸佛,及佛弟子,为其宣说彼过患已,乃能了知。由是因缘,亦名应说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烦恼众
过去
周圆无际其量难测
法界差别多种
法念住
非错乱境界现量
希天施
声闻乘
随念思择
补特伽罗成就三性法异
说法应先标后释
见苦所断等与修所断差别
因食起诸恶行所作过患
如理问记
阙因
末那相应四种烦恼
学界
诸行无我决定
生住老灭非实物有
不相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