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处供养

2026-04-21 18:20

指供养五者。即供养父、母、亲教师、轨范师与病人。亲教师、轨范师为比丘受法之处,父母为蒙生育之处,病人则为最可悲怜之处,故常宜供养。[释氏要览卷中恩孝条] p1153

上一篇:五处加持 下一篇:五处真言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园城寺
爱见
楞伽经
经行
若那跋陀罗
金刚名
知幻
板绘
鼓楼
放参
廓然无圣
种熟脱
其照自妙
妙觉
志磐
利根
佛顶国师语录
佛牙史
歌舞三摩地
线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