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处供养

2026-04-21 18:20

指供养五者。即供养父、母、亲教师、轨范师与病人。亲教师、轨范师为比丘受法之处,父母为蒙生育之处,病人则为最可悲怜之处,故常宜供养。[释氏要览卷中恩孝条] p1153

上一篇:五处加持 下一篇:五处真言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如来铄乞底
食时
浴室
镇将夜叉法
那吒析骨还父
随转心
仪晏
西溪梵隐志
马祭
外道三宝
四道场
分别智陀罗尼
顶相
尽净虚融
高峰原妙禅师语录
密云禅师语录
可洪
妙峰
普寂
修德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