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处供养

2026-04-21 18:20

指供养五者。即供养父、母、亲教师、轨范师与病人。亲教师、轨范师为比丘受法之处,父母为蒙生育之处,病人则为最可悲怜之处,故常宜供养。[释氏要览卷中恩孝条] p1153

上一篇:五处加持 下一篇:五处真言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天台四相承
袍裳
鸯竭罗私仙
似同喻五过
四门塔
佛为海龙王说法印经
天台四教
热海
五股杵
海龙王女
飒秣建国
戒尺
奴仆三昧
缘日
灯头
降伏坐
被位
贪习
三十三身
竭叉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