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不寄附

2025-05-20 13:37

据优婆塞戒经卷三受戒品第十四载,不应将财物寄附之人有四类,即:老人、恶人、远处者、大力者。因老人渐近死期之故;恶人易见财而生贪夺之心;远处者则恐有急用,一时取用不便;大力者则恐其恃力而起贪夺之心。 p1663

上一篇:四不退 下一篇:四不护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一切恐惧
一切真言心
一切真言主
一字破多
一百单五
一百义门
一百应当学法
一色
一色一香无非中道
一色无辨处
一色边
一行
一行一切行
一行三昧
一行居集
一位一切位
一佛一切佛
一佛世界
一佛出世二佛涅槃
一佛多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