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不寄附

2025-05-20 13:37

据优婆塞戒经卷三受戒品第十四载,不应将财物寄附之人有四类,即:老人、恶人、远处者、大力者。因老人渐近死期之故;恶人易见财而生贪夺之心;远处者则恐有急用,一时取用不便;大力者则恐其恃力而起贪夺之心。 p1663

上一篇:四不退 下一篇:四不护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无尽灯
无相方便地
无相心地戒
无瞋
无相安乐行
无相离念
无碍
无尽藏
无知
无碍人
专信
无象静照
无所有处
一切身业随智慧行
悉昙十八章
焰网庄严
从门入者不是家珍
淫欲不染
无量
无所求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