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不寄附

2025-05-20 13:37

据优婆塞戒经卷三受戒品第十四载,不应将财物寄附之人有四类,即:老人、恶人、远处者、大力者。因老人渐近死期之故;恶人易见财而生贪夺之心;远处者则恐有急用,一时取用不便;大力者则恐其恃力而起贪夺之心。 p1663

上一篇:四不退 下一篇:四不护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一字咒
一百八
无畏山寺
无漏道
胜义简
无漏后身
一百一十城
无心论
一切智句
胜义善
无常依
无比身
一成一切成
无为
无漏慧
一百三十六地狱
无明漏
一切经音义
无明
一切无障法印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