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尘

2025-05-20 13:17

自认识作用而言,为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所摄取之对象,即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等六尘,又称六境。凡夫以为六尘皆在于内心之外,故称外尘。六祖坛经(大四八·三五七上):“分别一切法,为外尘相。” p1876

上一篇:外道禅 下一篇:外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利普
佛顶尊胜陀罗尼经疏
佛牙舍利塔
歌罗分
罢讲斋
佛具
广照
有无四句
寺侍
如字
申日
玄谈
灯指因缘经
凝然常
阎浮檀金
古庭禅师语录辑略
布教师
五轮三昧
离系果
方便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