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尘

2025-05-20 13:17

自认识作用而言,为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所摄取之对象,即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等六尘,又称六境。凡夫以为六尘皆在于内心之外,故称外尘。六祖坛经(大四八·三五七上):“分别一切法,为外尘相。” p1876

上一篇:外道禅 下一篇:外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五木
五十功德
钻纸蝇
不活畏
尸罗四义
子果
大乘九部
三无性
三六独法
二种独觉
二假
一庄严三昧
一道无为心
清净毗尼方广经
净土
曹溪一滴
理具成佛
粥有十利
寄褐
索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