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尘

2025-05-20 13:17

自认识作用而言,为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所摄取之对象,即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等六尘,又称六境。凡夫以为六尘皆在于内心之外,故称外尘。六祖坛经(大四八·三五七上):“分别一切法,为外尘相。” p1876

上一篇:外道禅 下一篇:外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一坐食
一切恐惧
佛书
合山
权化实化
牙南
卧像
二谛观
十三资具衣
千佛洞
菩提树神
三具足
迦利窟院
罪福
老胡
名号不思议
梵网经合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