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法沙弥

2025-05-20 12:19

三沙弥之一。谓正合沙弥之位。沙弥,系受持出家十戒而尚未受具足戒之男子。凡十四岁至十九岁之男子,出家得度,依一定之仪式受持十戒,称为应法沙弥。禅苑清规卷九沙弥受戒文(卍续一一一·四六三下):“次受沙弥十戒,即形备法仪,此称勤策;依师而住,受利同僧,是为应法沙弥。”[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四之二](参阅“沙弥”2976) p6433

上一篇:应法妙服 下一篇:应客侍者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四风
五乐
离欲地
方所
声闻说
禅髓
阇嚩罗
天口
孔雀经音义
五种善性
五家辨正
五天竺
五十二众
赞歌集
宝盖
不思议业相
小远
女人眷属论师
大昭庆律寺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