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应法沙弥 内容: 三沙弥之一。 谓正合沙弥之位。 沙弥,系受持出家十戒而尚未受具足戒之男子。 凡十四岁至十九岁之男子,出家得度,依一定之仪式受持十戒,称为应法沙弥。 禅苑清规卷九沙弥受戒文(卍续一一一·四六三下):“次受沙弥十戒,即形备法仪,此称勤策;依师而住,受利同僧,是为应法沙弥。 ”[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四之二](参阅“沙弥”2976) p6433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2:19:16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7808.html